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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(尚仕勇王林記者鄧倩)2月25日,六枝法院墮卻法庭調解一起財產損害賠償糾紛,化解了鄰居間的矛盾。
  據介紹,蔡某與安某是鄉鄰,2013年7月12日晚上8時許,蔡某與安某土地的交界處一棵梧桐樹傾倒,壓在了蔡某的房屋上面,房屋遭到損害。蔡某認為該樹木系安某所有,雙方為此發生糾紛,經過當地村委和鄉司法所多次調解未果,蔡某便一紙訴狀將安某告上法庭。
  考慮到雙方當事人均已是花甲之年,且雙方居住地交通不便,承辦法官主動上門,到雙方居住的村子組織調解。
  調解當日,當事人及親屬均到場,但因雙方矛盾十分尖銳,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。勸導中,承辦法官不斷緩和雙方賭氣對立情緒,並以拉家常的方式向雙方說明“遠親不如近鄰”的道理。經過近一下午的耐心勸導,蔡某與安某最終握手言和,達成了調解協議。在場群眾對法庭的工作態度與方式表示贊許,認為法官的調解過程讓他們既學到了法律知識,又懂得了鄰裡間和睦相處的重要性。  (原標題:法官上門成功調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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